上海音乐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1-07-30浏览次数:2140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办理入学手续,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根据相关国家资助政策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绿色通道是指为确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各高校建立的新生资助制度。即对无法及时交纳学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在报到时向所在高校提出学费缓缴、减免要求或借贷愿望,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先直接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被学校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三条  由学生处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院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受分管校领导直接领导。

第四条  绿色通道办理程序:

(一)本人申请。在上海音乐学院迎新系统中上传填写好的《上海音乐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费缓缴申请表》、《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贫困证明材料)。

(二)报到入学。新生持本人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学院相关老师全面了解学生困难情况后,到学生处 “绿色通道办理处提出申请。

(三)学校审核。学生处对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新生发放并指导其填写绿色通道相关材料,初步确定缓缴学费金额,签署意见并签章,学生处备案。

(四)经学生处审批通过的新生,持审批意见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  学生处负责在绿色通道办理处设立资助政策咨询台,为新生提供资助政策宣传、咨询等,使困难学生能及时了解学校各项资助政策。

第六条  各部门对经绿色通道入学的困难学生要提供积极、主动、热情的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第七条  绿色通道入学学生的管理

(一)经 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应向学校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各系、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其进行困难认定和建档,并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重点关心,做好相关资助工作;

(二)经绿色通道入学新生应主动申请、办理助学贷款,服从学校勤工助学安排;

(三)经绿色通道入学并申请学费缓缴的学生,应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在约定期限内及时还清欠款;

(四)各系辅导员要在新生报到后两周内与经绿色通道入学学生进行一次深入谈话,了解其困难情况,增强其信心,引导其合理规划大学生活,尽力帮助其解决当前困难,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079月起执行,20217月修订。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上海音乐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费缓缴申请表.doc

《上海市普通高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