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上海音乐学院本科新生
申报集体户口须知
一、户口迁入条件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2008年“关于妥善处理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的在沪借考的外地生源学生的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规定:
1、从2008年起,在沪借考的外地生源学生(寄宿制高中录取的不迁户口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除外),录取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毕业后按非上海生源处理户口问题。
2、根据上海市公安局规定,异地高考的外地生源学生,户口迁出地省市与高考地省份不符的,录取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
3、除上述两种情况及原上海本地户口外,其余外地生源学生和在本市就读高中且户口一直在所读高中集体户口的学生(上音附中、其他上海市高中)考入我院,均可申请办理集体户口迁移。
1、外地生源
(1)、户籍迁移证原件一份。
(2)、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正反面)。
(4)、《上海音乐学院集体户口申报表》(新生入学网下载)
(5)、需要进行线上拍照
2、本市高中就读且户口一直在所读高中集体户口的学生
(1)、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正反面)。
(3)、《上海音乐学院集体户口申报表》(新生入学网下载)
(4)、无需进行线上拍照
三、准备资料要求
1、新生可提前在网上下载,或者报到日在本系部辅导员处申领填写《上海音乐学院集体户口申报表》。
2、根据要求搜索微信小程序:“上海数码证照中心”,点击第一条“居民身份证照”,根据要求自行拍摄落户及办理身份证所需照片。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拍照并上传。
拍摄要求:背景白色、着深色衣服、不化浓妆、不染发、不带美瞳、不戴首饰、不戴眼镜。系统审核后,会通知不符合要求的学生进行重拍。
3、所有材料(序号1或者序号2)于2024年10月11—10月15日期间交至系部,辅导员收齐后统一交由后勤保卫处保卫科办理落户。
4、保卫科户籍老师在收到以上材料和各省市三联单后统一递交派出所办理,最晚于新生开学后三个月内(以收到各省市三联单的时间为准,预计12月中旬)办理完毕。
5、因个人原因未拍落户照片、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或者材料遗失的同学一律无法办理落户。在办理户口迁入过程中出入境、港澳通行证、身份证补办等与户口相关的一切事宜均无法办理,请提前做好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