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上海音乐学院全日制本科新生
申报集体户口须知
一、户口迁入条件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2008年“关于妥善处理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的在沪借考的外地生源学生的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规定:
1、从2008年起,在沪借考的外地生源学生(寄宿制高中录取的不迁户口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除外),录取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毕业后按非上海生源处理户口问题。
2、根据上海市公安局规定,异地高考的外地生源学生,户口迁出地省市与高考地省份不符的,录取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
3、除上述两种情况及原上海本地户口外,其余外地生源学生和在本市就读高中且户口一直在所读高中集体户口的学生(上音附中、其他上海市高中)考入我院,均可申请办理集体户口迁移。
4、户口迁移与否完全凭本人意愿,不是强制要求。
二、户口迁入要求
根据公安部门规定申报户口时需带好以下材料:
1、外地生源
(1)、户籍迁移证原件一份。
(2)、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正反面)。
(4)、集体户口申报表。
2、本市高中就读且户口一直在所读高中集体户口的学生
(1)、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正反面)。
(3)、集体户口申报表。
迁移户口的本科学生开学报道时先去本系辅导员处领取并填写“上海音乐学院集体户口申报表”:填写完之后根据要求,在支付宝APP搜索:随申办,进入后搜索:身份证照片采集,自行按系统要求拍摄落户及办理身份证所需照片,拍摄完系统会人工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会通知重拍。成功后将所有上述材料在开学一个月内(10月8日—10月15日)一并交回辅导员处,由辅导员收齐后统一交由后勤保卫处保卫科办理落户。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拍照并上传。
本市高中就读且户口一直在所读高中集体户口的学生,无需拍照。
保卫科户籍老师在收到以上材料和各省市三联单后统一提交派出所办理,最晚于新生开学后三个月内(12月中旬,以收到各省市三联单的时间为准)办理完毕。因个人原因未拍落户照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及材料遗失的同学一律无法办理落户,新生户口办理过程中新生出入境、港澳通行证、身份证补办等与户口相关的一切事宜都无法办理。
户口迁移地址为:上海音乐学院或者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
特别注意:错过新生入学时期落户,后面将无法补办落户手续。
上海音乐学院
后勤保卫处
2025年7月15日